人才培养

通知公告

关于补照毕业照的通知

发布时间 :2006-11-16  阅读:

各学院:

2007届毕业研究生集中照相工作已经结束,部分研究生由于各种原因未能赶上照相,现安排以下时间补照,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有关学生。

明年补拍时间另行通知。

补照时间:1121(周二) 下午24

1221(周四) 下午24

地 点:研究生院一楼

照相要求:1、摄像时正规着装,不穿蓝色衣服,女生不化妆,不戴首饰。

2、摄像时缴纳费用15元/人(由新华社湖北分社工作人员当场收取)

培养处

2006.10.3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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