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研究生院《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工作的通知》及我院《关于开展经济与管理学院珞珈经管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的通知》要求,经研究生本人申请、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、组织专家评审,现将申请者排序推荐情况予以公示(具体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-2025年10月30日,若对推荐结果有异议,请于2025年10月30日17:00前,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(106室)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以便核查。
联 系 人:刘老师
联系电话:027-687521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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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5年10月28日